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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3 14:19:51 阅览次数: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遴选推荐实施办法

 

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新征  武家申

副组长任永刚    

  员:     梁玮男   刘兵兵   潘明率        

              朱兆阳

 书:     张永军     

、推荐条件

1.符合《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2.3学年(五年制专业前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序(由高到低)小于等于 25%外培专业小于等于4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各专业(方向)各科目成绩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831日,学分绩点排序、人数基数均以学院公示为准。详细如下:

1)普通本科生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以下简称学习成绩);

2)外培生人数达到至少可以产生1名推免名额的基数时予以单列,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年级应学必修课绩点分(包含全部国外课程以下简称学习成绩且不应低于85分);

3)各专业交换生人数达到至少可以产生1名推免名额的基数时予以单列,学习成绩计算方式同2不符合单列条件时按(1)普通本科生执行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生分配名额与分配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如下:

序号

专业

推荐名额

1

建筑学

7

2

建筑学外培

1

3

城乡规划

3

4

风景园林

4

5

环境设计

3

6

环境设计(空间设计)

2

7

视觉传达设计

5

        合计

25

 

各专业符合推荐资格且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足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另行分配

、推荐原则与工作流程

1、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学院组织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或专业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工作日

3)拟定推荐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拟定推荐名单,并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

内容

地点

 948

-9517时

(工作时间

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浩学楼西1209

 9月7

-9月8日

资格审查与综合测评

浩学楼西1207

 9月9

-9月11

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审核结果公示

学院网站

9月14

-9月16

拟推荐名单公示

学院网站

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资格的同学,于20269517前(逾期视为放弃,不接受逾期追加的任何材料),向学院(浩学楼西1209提交以下材料:

1)《北方工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申请表》(新版教务系统下载),纸质版及电子版。

2)《北方工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回避关系报备声明》(新版教务系统下载),纸质版。

3)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重大竞赛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参军证明、参加社会活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验后返还学生)

各项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68月31 日。

六、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90%+专项评价成绩*10%。

学习成绩总分值为100分,指学生前3学年(五年制专业前4学年)学习成绩。

专项评价成绩总分值为100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重大竞赛获奖等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的项目。具体计算办法及项目分标准按照《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附件)执行。

 

、其他

1、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经录取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

3、本办法未涉及的,依照《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执行。

4、该办法由建筑与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老师:   咨询电话:88801375或企业微信。

 

附件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

 

北方工业大学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693

 

 


附件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办法(校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与艺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评价成绩测评办法加分标准。

一、专项评价成绩测评指标、权重(即单项分值上限)

建筑与艺术学院专项评价成绩测评总分值为100分。具体见下表。

序号

测评指标

权重(分值上限)

1

参军入伍

10

2

志愿服务

10

3

国际组织实习

5

4

荣誉称号

10

5

论文(含作品)

20

6

专利

5

7

重大竞赛获奖

40

二、测评指标说明及加分标准

各项目成果取得(论文正式公开发表)截止时间为20268月31日。

1、参军入伍:

参军及退证明10分。

2、志愿服务:

以志愿北京网站上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长为依据进行认定,志愿服务时间认定范围为自入学至2026831日截止。0.1分/时长。

3、国际组织实习:

以经过学院批准在国际组织(参见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列表)实习证明为依据进行认定,实习时间不少于30天。5分/项。

4、荣誉称号:

获得荣誉称号: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在重大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称号。以荣誉证书为认定依据每项计:

级别

国家

省(市)级

加分

10

5

5、发表论文(含作品)

发表论文(含作品)在期刊、报纸上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公开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作品以期刊、报纸为认定依据须见刊发表原件,录用通知、电子版均不予认定。具体刊物分类标准以学校科研院现行规则为准,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含作品)加分总和不高于本项分值上限的四分之一。

核心刊物正刊

非核心刊物正刊

其它(增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报纸

全国性

省部级

15

5

5

5

4

 

 

6、专利

第一申请人(专利权人为北方工业大学)获得国家相关认定以相关证书或文件为认定依据。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5

3

7、重大竞赛获奖:

此类竞赛是指由学校认定的重大竞赛教学信息网入库认定的级别为准,未入库认定的竞赛项目不予加分),取得时间自入学至2026831日截止且与学科专业相关奖励加分认定以参加重大竞赛获奖证书为依据,同一作品参加多层次竞赛活动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加分累加至分值上限封顶。省(部)级竞赛加分总和不高于本项分值上限的四分之一。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加分

20

10

 

三、本标准经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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