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核及成绩评定
(一)复试考核
1.复试方式。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各学科内参加复试学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考核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4.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科研创新潜质。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7)实践操作环节考核,以考生向面试专家组展示作品集的方式,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6.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百分位),复试成绩为复试中各种考核形式的成绩加权之和。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5+专业课笔试成绩×0.3+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
*专业课笔试按《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有必要,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成绩排序及录取原则
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复试时间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23:59
复试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学科专业确定后通知考生。
(二)复试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院通知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并提前进行复试平台测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学院进行复试测试,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
三、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咨询电话:010-88803663(建筑学学科、专业)、010-88803063(设计学学科)。
考生接待电话:010-88803523。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