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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3 17:52:57 阅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7〕29号)要求,近期将开展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其中新申报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须通过学校组织部向市委教育工委进行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不超过3项(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机关、后勤党委推荐不超过2项。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6.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

应于2017年结题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

个人网上填报新申请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23日,填写结题信息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7月6日。

(二)材料报送

1.新申请项目申报材料。新申请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由所在单位党委进行初审,填报2017年度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新申请人员一览表(附件1),并于6月27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报学校组织部(敦品楼335)。

学校将各单位初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复审,复审后提交市委组织部进行终审。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表》纸质版材料,待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后,由项目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结题项目申报材料。已获项目资助且拟于2017年进行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系统打印《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于7月6日(周四)前报学校组织部(敦品楼335)。

 

联 系 人:王磊  联系电话:888803254

电子邮箱:zzb@ncut.edu.cn

 

附件:附件2:京组通_2017-29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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