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3月4日 星期三 欢迎光临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习标兵”、“科研标兵”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0:49:05 阅览次数: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勇于创新、积极实践、有所作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自我提升、自我成长、自我提高意识,促进全面成长成才,特制定学院研究生评优量化考核细则。

第二条 学习标兵的评选对象为学院按规定注册的全日制一年级研究生。科研标兵的评选对象为学院按规定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评定时间以学期为单位,每学年评选两次。春季学期统计时间范围为2月1日至7月31日,秋季学期统计时间范围为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第四条  申报材料应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则申报资格被取消。

第五条  评优量化各项指标说明:

课程成绩指该学期所选全部课程绩点,本学期如有外语学位考试,则必须通过;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撰写专著、专利、科研获奖、学术竞赛获奖。根据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北方工业大学科研管理条例(修订)》,确定各类科研成果具体量化测评指标如下:

                                                                                    

分类

标准(分)

作者排序

发表

论文

A

Nature,Science

500分/篇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A

ESI检索

150分/篇

SCI、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

(中科院分级标准)

1区40 分/篇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2区40 分/篇

3区30 分/篇

4区25分/篇

B

SCI、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

20/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EI期刊论文

A

C

CSCD期刊论文,CSSCI期刊论文(核心库)

15/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D

CSSCI期刊论文(扩展库)

10/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系列)》全文转载

《人民日报》 《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 

《科技日报》理论版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论文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优秀论文

正式出版国外学术期刊论文

EI会议论文,CPCI-S(ISTP)会议论文,CPCI-SSH(ISSHP)会议论文(宣读证明)

E

普通学术期刊论文

5/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EI会议论文,CPCI-S(ISTP)会议论文,CPCI-SSH(ISSHP)会议论文

国际会议正式论文集学术论文

国内会议正式论文集学术论文

国内正式论文集学术论文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且综合评定在三星及以上的文章

撰写

专著

学术著作(专著)

3分/万字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学术著作(编著)

1分/万字

学术译著、辞典(非教学类)、工具书(非教学类)、小说、剧本及专著编著再版e

0.5分/万字

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应用型成果

国际技术标准

100分/项

参加

国家技术标准(GB)

100分/项

主编

50分/项

参编

省部级标准(或相当条件下行业标准)

60分/项

主编

30分/项

参编

国际发明专利

100分/项

第一

中国发明专利

50分/项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

10分/项

竞赛成果

国家级

10分/项

获奖第一完成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的标准分按规定100%计分,北方工业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的标准分按50%计分

省部级

5分/项

说明:

   1、国内期刊论文要求正式见刊,国外期刊论文要求在线发表或正式见刊,相同文章一经使用下一学期评优不可重复使用,论文均以见稿日期在评优考核期内为有效论文。

   2、发表译文不视为发表论文,有中英互译版本的视为一篇论文。

   3、专利第一完成单位为北方工业大学方可计分。

   4、取得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或取得专利证书方可计分,其他阶段不予加分。

    5、“发表作品”指申请人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作品,按发表D类论文计算;普通期刊上正式发表作品,按发表E类论文计算。

    6、科研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参考其他竞赛获奖情况及学业成绩。

第七条 本办法由建筑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7年4月1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