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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12:45:42 阅览次数: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复试成绩分批次单独排序。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

招生计划数

预计是否接收调剂

0813

建筑学

40(含推免2人)

1305

设计学

15(含推免3人)

0851

建筑学专硕

41 (无推免)

调剂考生名额=招生计划数-推免人数—第一志愿拟录取人数。


(三)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

分数

学科(专业)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建筑学(0813

38

38

57

57

273

设计学(1305

40

40

60

60

362

建筑学专硕(0851

38

38

57

57

315

(四)复试程序

1.复试方式

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考生复试程序

1)考生须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等公告。

2)按学院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好办理复试报到与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按学院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缴纳复试费。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100/人。考生应于复试前,按学院通知支付复试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复试费的,复试资格无效。

5)拟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主动向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6)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7)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通过复试的考生按学院通知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各学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请于复试后见学院网站复试结果公告。

注意: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第一批次复试工作安排

1)第一批次复试报到时间:

建筑学(0813):202332713:30-17:00,联系人:郭嘉。

设计学(1305):202332913:30-17:00,联系人:王玲。

建筑学专硕(0851):202333013:30-17:00,联系人:郭嘉。

以上报到地点均在:浩学楼西1209

以上办理复试报到时应携带的审查材料如下: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放在同一A4 竖版页面内,上半部分为人像面,下半部分为国徽面;

③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A4 页面一页);

④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生证封面页、个人信息页放在同一 A4 竖版页面内,上半部分为封面页,下半部分为个人信息页;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个人作品集或作业集 1 册(不发还)。

2第一批次复试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报到时通知。请参见《第一批次复试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2.调剂批次复试工作安排

1)调剂批次复试工作46日开始,复试的时间和考场安排请参见《调剂复试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2)调剂批次复试联系人:王玲

(五)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按初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达到“(三)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具有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资格。经过第一志愿复试后,需要进行调剂的学科专业,见第(八)条规定。

(六)复试考核方式

1、考核科目包括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各部分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1)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潜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专业笔试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建筑学(0813)、建筑学专硕(0851)为快速设计(4小时),设计学(1305)为专业综合。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参照专业综合面试,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水平。

(七)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1)初试成绩(保留到百分位)=初试总成绩/5

2)复试成绩(保留到百分位)=专业综合面试×50+专业笔试成绩×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八)调剂工作方法(仅设计学(1305)接收调剂申请)

1.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3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设计学(专业代码:087200)的考生,在符合考试科目要求前提下,可申请调剂我院设计学。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前两单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

5)请及时通过我学院网站(http://jzys.ncut.edu.cn/)关注后续发布的相关说明。

2.调剂具体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本学院《设计学(1305)调剂具体要求》(单独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http://jzys.ncut.edu.cn/),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及时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报学院工作小组。

3)相关学科(专业)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按时报到和提交审核材料。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及时办理政审事项。

6)及时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结果。

7)接到调剂复试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按学院规定时间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3、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信息发布

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咨询问题。

5、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办法,录取基本原则等执行本细则有关规定。

九)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复试合格名单,名单需要经过本专业复试专家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后统一公示并上报学校。复试成绩未达到60.00分者为不合格。

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拟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拟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拟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拟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拟录取。

(十)考生查询复试相关信息的时间和网址、咨询及申诉渠道

2023327日开始,可通过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主页(http://jzys.ncut.edu.cn/)查询复试相关的通知、公示等信息。

我院咨询电话:010-8880366388803063

申诉受理部门/电子信箱/电话/通讯地址: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jiwei@ncut.edu.cn/010-88802673/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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